天津:严禁利用疫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栏目:质量监督 发布时间:2020-02-06
分享到:
天津:严禁利用疫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来源:中国信用

 

  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公告,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广告监管,严禁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

  公告明确,严禁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的广告,确保正确的广告导向。严禁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要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禁止未经审批或者篡改审批内容发布上述类别广告。广播、电视、报刊、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户外等各类媒体,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广告发布审查,自觉履行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