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栏目: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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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省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福建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切实做好金融服务和资金保障,全面加大对防控疫情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疫情防控领域,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加大疫情防控的企业与民生融资保障。一是加大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与民生信贷支持。各银行机构要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等企业开辟信贷申请绿色通道,优先倾斜信贷资源,尽快发放,利率应进一步优惠。要主动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提供利率更优惠、期限更灵活的金融服务。涉及疫情防控、居民生活、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要加大对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更优惠的金融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的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宏观审慎评估将适当提高容忍度。对于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的暂时困难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运用无还本续贷产品进行续贷支持。二是有效利用各类网络平台开展融资对接。要积极通过“金服云”“产融云”等线上平台,加大对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等领域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业的信贷支持。疫情期间,鼓励更多通过互联网网络、电话方式实现融资对接。
    (二)综合运用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多渠道为省内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对省内再贴现申请金融机构因支持疫情防控产生的流动性需求,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应优先审批其再贴现申请,原则上不对票据类型、单张票面金额设置限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尽早发放到位。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理流动性需求,当地人民银行优先运用再贷款、常备借贷便利给予流动性支持,在政策规定条件下,鼓励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定向优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限额不足时,可先电话申请、后补相关材料。
     (三)建立“一对一”的金融服务对接机制。省内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与当地卫健、工信、商务等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做好对疫情防控涉及重点企业的“一对一”金融服务工作。  
      二、保障资金汇划通道,确保拨付汇划畅通便捷
    (一)开通财政资金紧急拨付“绿色通道”。启动防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全力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快速、准确、安全拨付。各级国库要制定国库支付应急机制,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各银行机构要及时汇划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二)确保各类防控疫情资金汇划及时高效。人民银行已经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各银行机构应及时调整行内限额参数,合理设置小额支付系统组包时间,实时关注净借记限额使用情况,保证大额救灾资金划拨到位。各银行机构应结合实际放开各种与抗击疫情有关资金汇划业务的限制,适当增加每日汇划次数与金额限额,积极引导和鼓励客户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非柜面渠道开展业务。
    (三)核准类账户管理和存款准备金考核特事特办。疫情期间,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采取“特事特办”管理,各银行机构对抗击疫情急需开立核准类账户的,可立即办理,待疫情稳定后再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备并领取开户许可证;抗击疫情期间各类账户业务可通过福建省银政通系统上传资料影像办理,需要提交的纸质资料待疫情解除后再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财政存款足额交存的银行机构,可暂停报送月末日计表。
     三、建立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政策绿色通道,全面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一)支持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各银行机构对卫生防疫、医药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的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二)简化外汇捐款入账结汇手续。境内受赠机构接受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的外汇捐赠无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各银行机构可直接为其办理上述外汇捐赠资金的入账与结汇手续。
    (三)实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向银行机构提交单证材料。
    (四)便利企业跨境融资。确因疫情防控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五)保障个人正常用汇需求。各银行机构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为具备真实交易背景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个人用汇提供便利,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六)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各银行机构可在与所在地外汇局沟通后先行办理。
    (七)便捷办理跨境人民币收付。对于省内进口疫情防控所需物品,各银行机构无需审核相关单证,当日办结人民币资金汇出结算手续。对于境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境内指定捐赠账户的人民币捐赠资金,各银行机构无需审核相关单证,当日办结人民币捐赠资金汇入结算手续,并根据客户主体指令直接办理捐赠资金境内划转手续。对于在办理与此次疫情相关的其他跨境人民币业务时存在疑问的,各银行机构可以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并事后向当地人民银行反馈。
  四、持续强化服务质效,确保金融服务高效安全
  (一)强化现金服务,确保未经消毒的现金不再流通。一是合理调拨现金,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及应急建设项目等重点区域的现金供应;对防疫防控物资采购所需大额现金特事特办;对ATM等自助设备加强运维保障和现金补充。二是做好金库、柜面、各类现金处理设备及钞箱(袋)等现金储存和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回笼现金应采用紫外线、高温(烘箱)等方式消毒后再清点,交存人民银行发行库(代理库)钱捆必须加盖“已消毒”标签或印章。三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外付出的现金尽量以原封新券为主,收入的现金应在现有库房条件下单独摆放,消毒清点后再交存。四是对医院等重点单位回笼的现金应重点消毒后清点、暂存后统一处理。五是ATM等自助设备应当加装原封新劵或已按规定消毒的现金,存取款一体机还应当关闭循环功能。六是社会化清分企业按照本要求做好相应消毒和防护工作。
  (二)扎实做好征信查询服务。疫情期间,所有布放自助查询机的营业网点必须对外提供查询服务,并做好信用报告解读工作。未布放自助查询机的营业网点应实行“首问负责制“,要引导协助客户使用”信用小帮手”微信小程序查找最近的查询网点,2月3日以后还可引导客户使用网上征信查询服务(https://ipcrs.pbccrc.org.cn/)。同时,要做好自助查询机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定时消毒工作,设备发生故障的要在第一时间与维保人员联系,确保征信查询服务不间断。
  (三)稳妥做好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本系统、本单位的信息系统运维及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重点加大疫情期间的安全巡检力度,确保安全无事故,为金融服务提供可靠有力的技术支撑。与此同时,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需及时向福州中心支行报告,稳妥处置。
  (四)周密做好服务场地和设施的安全防疫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安全意识,聚焦营业网点等人员密集区域,重点做好员工个人防护,以及办公场所和服务设施的防疫消毒工作,将疫情防控要求落细落实。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是疫情期间,各银行机构可正常登录人民银行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报送相关信息,系统信息及时性考核将充分考虑春节延期上班的影响。二是2020年2月初,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统计月报根据人民银行总行通知精神适当延后报送。
  各单位如遇特殊及紧急情况,请与福州中心支行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苑蔚,0591-88010974;何斯煦,0591-88010730。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