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行业信用 发布时间:2020-10-07
分享到: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榕交法〔2020〕40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中心、市道运中心、市水运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质监站

为全面贯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明电〔20209号)精神,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现将《2020年福州市“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3日

 

  

2020年福州市“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信用中国提供有力支撑,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01日至1031日。

二、活动主题

诚实守信 一路畅行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信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法典关于诚实信用的规定;宣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等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精神。

(二)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与成效。宣传全国交通运输会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与工作成效;宣传交通强国试点中信用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举措与成效;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信易行”的做法经验与典型案例。

(三)宣传“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的成效。宣传“信用交通省”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第二批“信用交通省”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我省和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交通省”建设相关工作举措、创建成效、创新亮点、经验做法、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应用等。

四、活动安排

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面向行业人员和社会公众,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政府宣传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开展“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日”活动。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在10月15日前后面向公众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主动走进车、船、路、港、站等场所,走进行业企业,走近从业人员,走近基层群众,运用宣传海报、展板挂图、电子屏幕等方式、广泛刊播信用交通宣传标语、奖惩典型案例等公益公告,发放信用交通宣传册、折页,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突出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中诚实守信,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开展“一把手谈信用”活动。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可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等积极撰写署名文章,于9月20日前报局政法处。交通运输部将在“信用交通”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和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栏择优刊发。

(三)开展诚信典型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总结前期工作成效,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一批守信激励典型案例,推出一批行业诚信典型企业与从业人员,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感动人,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深入采访,以记者调查、专家解读、评论言论等方式推出各类深入报道,积极向行业主要媒体和地方主要媒体投稿刊发。

(四)创新开展宣传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深化推动行业“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鼓励利用新媒体发布短视频、开展直播宣传。支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开展诚信人物评选、诚信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征文等活动。

(五)配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要配合开展好“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公路中心、市道运中心、市水运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质监站分别指导各自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务求宣传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和现场宣传等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认真做好总结。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动态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发掘新角度、突出新亮点,及时总结“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和举措。要强化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联络员,每周至少报送1篇工作动态,并于2020114日前将宣传的图片、视频、活动书面总结等报送局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