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服办〔2020〕3号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平台福州建设,引导规范全市平台企业发展,市服务业办研究制定了《福州市平台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平台企业认定办法(试行)
福州市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商务局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