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评丨“维权异常名录”给“职场碰瓷”套上紧箍咒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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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评丨“维权异常名录”给“职场碰瓷”套上紧箍咒

——来源:东方头条

 

李某于2016年下半年以来,在每次离职后(入职时间最长3个月,最短2天)都向用人单位提出高额的经济补偿金等,仅在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就有22件,诉讼案件4件。日前,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联合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湖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的实施意见》,并发布全国首个“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李某成为第一个纳入名录的劳动者。(5月15日《工人日报》)

故意不签劳动合同,通过劳动仲裁索要两倍工资;故意不让缴社保,事后要求给予补偿……人为制造违法用工现象,上岗后有意钻企业劳动管理漏洞,工作一两个月后以企业没有劳动合同等起诉,为牟取不当得利而恶意索赔。这些恶意索赔的“职场碰瓷”是近年来职场出现的新现象。

据有关部门披露,如今一批专钻企业劳动管理漏洞的职场“碰瓷人”正在增多。这些职场“碰瓷人”有的团伙作案,利用一些小微企业劳动管理存在漏洞,假招工,上岗后有意钻企业劳动管理漏洞,工作一两个月后以企业没有劳动合同等起诉,要求双倍赔偿。有的以黑代理、离职策划人为依托,专找企业管理漏洞甚至伪造证据索要劳动报酬等。如此“职场碰瓷”令用人单位苦不堪言。据不完全统计,在劳动法出台的20年间,全国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从最初的3万多件发展到30多万件。其中,中小企业是劳动纠纷的频发地,也成为“职场碰瓷”最大的受害群体。

“职场碰瓷”之所以有市场,有关专家认为,一方面由于近年来陆续颁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加大了对劳动者的司法保护力度,同时劳动仲裁及诉讼案件受理费用也大幅减免,让劳动者提起诉讼变得更加容易。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司法惩戒功能薄弱,违法成本低,法院在发现企业或劳动者有恶意诉讼行为时,惩处手段非常有限。其次,部分劳动者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另外,一些所谓“离职策划人”“黑代理”也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推波助澜。

浙江省湖州市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的实施意见》,发布全国首个“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向“职场碰瓷”说不,给职场“职业碰瓷人”套上紧箍咒,引导当事人诚信维权,平等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让“职场碰瓷”无用武之地,这是一个创新举措。

笔者以为,“职场碰瓷”不仅是诚信问题,而是牵涉到多重违法问题。诸如“职场碰瓷”涉嫌“敲诈勒索罪”,涉嫌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利而进行恶意诉讼,对于相对方的当事人而言,不仅是程序权益的受损,使其不堪其扰,而很多时候,同样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妨害了其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诚然,让“职场碰瓷”无用武之地,企业首先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劳动人事管理,守法合规对用人企业也是一种自我保护,不仅有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也能帮助企业成功规避“职业碰瓷”风险。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职场碰瓷”的法律惩戒,将劳动诚信纳入信用体系;加大对“离职策划人”的依法严厉打击,采取多种措施,坚决向“职场碰瓷”说不。*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