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市级参评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和省环保厅、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联合印发的《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闽环发〔2016〕13号)相关要求,我局负责省、设区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及其他重污染行业企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现将2016年度154家符合参评要求,拟作为2016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市级参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如对参评企业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七天内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王蓉娜 联系电话:0595-22866085
电子邮箱:qzhjjczd2016@163.com
附件:2016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市级参评企业名单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