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行动方案(一)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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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行动方案(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86号),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

(一)增加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

1.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力度和示范推广,到2020年全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50个。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地方标准制订修订工作,鼓励和规范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定农业团体标准。推进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园(场)创建,“十三五”期间每年创建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0个。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场、示范区)建设,加强政策引导、项目扶持和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基地创建水平,推动规模生产基地按标生产。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种植绿肥和商品有机肥,实施稻田秸秆还田,建立核心示范片,每年种植绿肥100万亩、秸秆还田100万亩、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00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000万亩(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大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违禁物资等不法行为。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类兽药、激素类兽药使用。督促指导生产主体依法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严防农业投入品乱用滥用。(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2.加强林业标准化项目管理。加快推进林业标准制修订,逐步形成以资源培育为核心、种苗繁育为重点、基本涵盖林业生产全过程的林业标准体系。鼓励支持林业企业创建国家林业标准示范企业。(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3.围绕水产种业、设施渔业养殖技术、十大特色品种超百亿全产业链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制修订,逐步完善各品种从种质、繁育、养殖到加工的标准体系。引导水产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完善产业链,应用先进的加工、冷冻设施设备,提高水产加工品品质和附加值。支持鼓励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集美大学创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为我省水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牵头单位:省海洋渔业厅)

4.完善省级监督、市级负责、县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项目信息备案制度,督促各地推进落实建设任务。按照《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三五期间完成8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省国土厅)

5.全面落实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继续推动进口肉类、冰鲜水产品等指定口岸建设,扩大优质食品国内增量供给;推进海西隔检中心检疫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动物隔离场建设项目,协助地方政府向海关总署申请进口相关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指定口岸资质,尽快发挥海西隔检中心在闽台合作交流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中的作用。大力支持种鸡、动物源性饲料、粮食、木材等动植物种质资源和优质资源型产品进口,助力产业提升发展质量。(牵头单位:福州海关)

6.完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平台,做好平台与农业、海洋与渔业、海关、粮食、卫计等相关单位自建系统的对接和数据推送。配合商务部门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实现一进口一出口的闭环式管理模式。在市场内构建追溯码的读取、识别、赋写、流转等工作机制配备电子读写设备和载体。加强追溯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执法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要求上传追溯信息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大力宣传一品一码追溯工作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履行追溯主体责任的社会监督作用。推进《2018年福建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贯彻落实;持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风险监测,全年对炒货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6大类食品开展风险监测,监测样品9900批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工作,加强食品抽检监测信息的统计分析和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7.组织开展我省优质药材质量标准提高工作,制定白莲子、人工天竺黄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启动金线莲质量标准提升行动。规范地道材生产,确保药材品质稳定。支持引进具备实力的中药生产企业,强化福九味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促进福九味种植养殖业绿色发展;鼓励产学研结合,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引导,提高规模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中药制剂建设。按照《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和《福建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精神,加快发展中药材更高层次的制剂研发,鼓励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中药制剂的新业态新品种,指导企业研发中药制剂,指导帮扶企业按照中成药注册管理要求申请注册批准。大力实施《中医药法》,指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传统中药制剂的配制,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8.持续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药品注射剂再评价。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牵头起草制定我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牵头起草制定我省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针对我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工作,实施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强化医疗器械质量标准,认真执行国标、行标和产品技术要求,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覆盖面和标准水平,全面提升医疗器械质量水平。(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9.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覆盖面,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所有县级区域,并逐步向乡镇延伸。将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纳入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推动针对食源性疾病的HIS系统改造。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推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和食源性疾病病因学鉴定实验室,提高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水平。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平台,实现食源性疾病隐患提前预警。构建和完善全省食物消费量和膳食营养状况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数据库,逐步提高食品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开展地方特色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备案平台。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建立科学、公开、透明的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反馈机制。(牵头单位:省卫计委)

10.进一步落实《福建省食品工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推进蔬菜水果、粮油、畜禽、食用菌等农副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中式菜肴等传统主食工业化、标准化生产,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宣传贯彻活动,加快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经信委)

11.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园(场)创建,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场、示范区)建设,推动规模生产基地按标准生产。围绕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产地环境、种(养)植、加工、包装贮运等各个环节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到2020年完成20项农业类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二)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

12.以新兴消费品、特殊群体用品、福建特色产品为重点,加大涉及消费体验的重要功能指标和绿色环保指标抽检力度,开展智能产品、日用消费品等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围绕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组织实施纺织面料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全省开展双百质量提升工作,支持地方政府培育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以点带面提升区域重点产品质量水平。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晋江运动鞋服等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进厦门健身器材等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配合体育等部门积极培育若干具有全国性品牌影响力的体育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13.依托28个数字福建大数据研究院(所)和11个物联网重点实验室,有针对性解决重点关键技术、数据模型等核心问题,为企业提供行业解决技术方案,实现一批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产业化,优化产业发展培育细分领域。(牵头单位:省发改委) 

14.贯彻落实三品战略,推动制定《福建省食品工业质量品牌提升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我省印染行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加大引导发展差别化纤维、高端面料和高性能产业用纺织品,加快石狮等地印染行业集中区改造升级。举办2018年福建省服装制版师职业技能大赛和福建省鞋类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推动我省鞋服行业创新转型、提质增效。(牵头单位:省经信委)

15.实施福建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制定福建省振兴传统工艺实施意见,建立福建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遴选一批非遗传统工艺生产性保护重点单位给予扶持。创新文化消费活动。开展福建剧院联盟演艺连锁项目,采取资源共享,互惠互利方式,整合演艺资源,盘活演艺剧场,集中采购国内外高端演出剧目,向联盟剧场配送,降低剧场运营成本,提高演出场所利用率,促进演艺市场繁荣发展。推进上网服务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歌舞娱乐等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场所转型升级,改善经营环境,培育新型业态,拓展新消费模式。推广文化惠民体验消费卡,将演艺场所、文化旅游、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的文艺演出、文化讲座、文化展览、文化体验、文化购物等活动纳入消费卡记录积分,采取政府补贴方式鼓励文化消费。提升百姓大舞台”“宜夏榕城文化艺术季、文化艺术周等文化消费活动,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形成具有特色的文化消费品牌。(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16.以消费诉求热点为导向,针对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服装服饰产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等重点商品依法开展质量抽检。(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17.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我省体育用品制造龙头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引导体育用品制造龙头企业拓展场馆运营、竞赛表演等体育服务业,延伸产业链。积极打造体育创意产业园,发挥晋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引导示范作用,鼓励其他有条件地市创建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和园区。着力发展智能体育,鼓励可穿戴运动设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运动功能饮料和营养保健食品药品等研发制造营销,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三)提升装备制造竞争力

18.重点深化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发展智能化专用装备、高档数控机床、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等具有较好发展基础的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装备、传感器和智能化仪器仪表、伺服装置和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高端新兴装备,继续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认定和扶持。(牵头单位:省经信委)

19.积极推动上汽宁德基地、云度汽车、金龙汽车龙海基地、宁德时代新能源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及配套项目实施,进一步延伸完善新能源汽车上下游配套产业链条。扶持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做优做强。以宁德时代新能源、飞毛腿电池、猛狮新能源等为核心,推进时代新能源申报设立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抢占全球动力电池行业主导地位,逐步带动锂离子电池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应用厂商在宁德集聚发展;支持猛狮新能源、金柏夷科技、优科能源、雷天温斯顿电池、华锐光电、圆柱科技等锂电重点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省发改委)

20.支持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开展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集成示范与成果转化,提升我省重大智能制造装备集成创新能力。支持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院开展重点技术研发与创新平台建设。(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21.加强企业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健全完善我省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倒逼污染企业改变发展思路,引进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督促有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按时报告清洁生产审核结果,依照规定组织评估验收。(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22. 落实《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推进工程机械装备、农业机械装备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开展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福建省智能装备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打造国内智能装备产品重点检测基地和检测技术培训中心。完成以高精度衡器载荷测量仪、60MN力标准装置为重点的自主核心计量关键技术能力建设,构建全过程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开展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等相关计量技术研究,研制新一代智能检定装置,开展计量测试等技术服务。加快筹建电离辐射计量实验室、高压实验室、大口径水表检定装置实验室。(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四)提升原材料供给水平

23.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成品油生产企业质量升级项目,协调解决前期和技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生产供应国六标准汽柴油。落实我省《石墨烯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关于加快石墨烯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等政策,组织实施省级石墨烯重大科技和产业发展专项,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建设石墨烯技术研发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福州、厦门、泉州、三明等地创建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孵化器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点支持我省石墨烯产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参加各类标准制定。牵头单位:省发改委)

24.重点加快发展400系列不锈钢,以及双相、超级双相不锈钢等高端产品,加强稀土永磁、储氢、发光、催化、抛光等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品开发,加快传统冶金产业转型升级。建材工业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和循环经济,支持新产品研发,重点加快发展高品质水泥,新型、深加工玻璃,石材新产品和个性化、智能化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牵头单位:省经信委)

25.扎实推进绿色勘查,落实勘查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勘查工作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到2020 年,实施1-2 个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产资源科学高效利用,矿山布局合理、绿色开采。(牵头单位:省国土厅)

26.推动传统原材料产业的改造升级,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持续开展车用汽柴油质量监督抽查,提升油品供给质量;加大对生产环节钢铁、水泥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强化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积极发挥质量检验检测服务作用,推动新材料产业的健康发展。(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五)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27.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利用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等手段,构建自净自渗、蓄洪得当、排用结合的良性水循环系统,促进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径流污染有效控制、雨水资源有效利用。福州、厦门海绵城市试点初见成效,各市、县积极开展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城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改造污水管网6000公里以上,2020年市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4%以上。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出台《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中的运用,探索大型公共建筑设计使用后评估机制,开展建筑评论,交流设计创作经验,提高设计总体水平。健全完善质量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通报机制,对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情况进行评价。引导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阶段落实打造品质工程各项要求,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强化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施工企业质量安全内控体系核查制度。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和检测机构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和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完善监理招投标制度,将监理企业信用分应用于市场招投标,推行监理招投标网上公开,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实施重大危险源远程视频监控,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实施责任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并按程序报批,重点保障日常监督抽查抽测等专项经费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结合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包投资,抓紧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加快技术标准建设,组织开展我省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研究和标准、图集编制工作,启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重大专项科研项目研究。培育一批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设计企业、生产企业、施工企业,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完善装配式建筑的招投标指导意见和计价定额,推广工程总承包组织模式。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装配式建筑关键特殊技能培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进《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健全绿色建筑体系,制定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建筑能效提升等标准(牵头单位:省住建厅)

28.强化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标准化设计和人性化设计,鼓励构件设计标准化和通用化,提升工程安全保障水平和绿色环保水平,推动工程建设协调发展和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品质工程。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深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推进高速公路 “四集中、三准入、三提升”,普通国省干线“五标准、五集中”和水运工程“三集中、三强化、三到位”标准化施工。加大工程抽检力度,对工程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和检测。推行“智慧工地”建设,积极推广工艺监测、安全预警、隐蔽工程数据采集、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在施工管理中的集成应用,提升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2020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省级标准体系和管理模式 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大中型水运工程全面推进施工标准化,工程交工验收一次合格率达到100%杜绝较大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水平。(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29.组织编写《福建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拟通过制定标准,积极推进参建各方主体制度、人员、现场、流程、标识等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化。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良性运行。继续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巡查、质量飞检、联合检查、实体抽查等工作,对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并对反馈意见进行落实和闭合,不断推动水利工程质量提升。制定福建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和考核办法,并将质量考核结果进行公告。建立激励机制,创建水利品牌。积极争取将优质水利工程奖纳入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并继续向水利部推荐福建优质工程申报国家水利工程质量大禹奖(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六)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30.完善服务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修订《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暂行办法》,新认定一批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加快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改委)

31.大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统筹设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为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临时托养、康复护理以及近家集中养老服务。到202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全省所有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60%以上的建制村。加强对养老服务专业化组织服务质量的评估和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增加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保障中、低端养老市场供应。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加强对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全过程监管,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大力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合同制度,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欺老、虐老行为。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共建,通过“养中有医”“医中办养”等方式,逐步提高医养结合水平,到2020年,所有养老机构都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能力向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持续引导养老与医疗、保险、教育、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省气候、生态、温泉、滨海等资源优势,把“清新福建·颐养福地”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知名的养老品牌。(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32.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不断简化办事流程,做好假肢和矫形器(康复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鼓励慈善公益力量积极参与社会事业。指导各地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适时提高补贴标准和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省定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健全低保制度,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城乡统筹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并加快一体化进程。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严格执行与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创新优化救助服务管理,探索推广互联网+社会救助服务模式,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省级核对平台二期建设。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活动,实施农村儿童关爱保护行动计划,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在有人管的基础上管得好。困境儿童保障更充分、更全面。持续做好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提标扩面,落实福利机构孤儿每人每月15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900元补助新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保障水平,审慎把握将事实无人供养孤儿纳入有效保障范围。加强法制建设,推动《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出台实施。抚恤优待工作继续加强。做好八一建军节、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驻闽部队、优抚对象工作。实行优抚信息动态管理。按时足额兑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待遇。及时下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资金以及光荣院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伙食费,全面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各地保持不低于3%的增长幅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稳步推进。按时完成集中审档工作。积极争取国企岗位。及时下拨补助资金。持续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33.发挥商标对产业优化升级的引领作用,积极采取行政指导、政策激励和资金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国内外注册商标,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34.按照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示范带动、社会参与的要求在旅游景区、商业集中区等餐饮消费集中区域和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单位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明厨亮灶建设提质扩面行动重点在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服务单位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重点支持建设单位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等方式,以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食品原料来源等消费者重点关注的环节。通过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工作,形成一定规模的放心餐饮服务群体,辐射带动我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引导提升餐饮业经营管理水平。鼓励餐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先进管理方法和标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支持餐饮企业实行农餐对接,发展农户+基地+餐饮企业”“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的经营模式,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设改造冷库设施、终端低温设施,推行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配送模式,提高配送食材的防腐保鲜水平,保障配送食品的安全质量。(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5.组织实施福建省2018-2020年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医养融入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构建城乡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强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居家养老人群的医疗服务水平,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医养结合机构的有效供给,传播健康养老知识。建立医院、社区、家庭多层次的医疗康复护理体系,加快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健康养老工程项目,推进“互联网+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进入健康养老市场。继续实施医养结合试点和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牵头单位:省卫计委)

36.全力推进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扩大清新福建品牌影响力。加快实施清新福建品牌建设三大工程,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宣传推广,扩大清新福建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重点提升产业集聚区。着力改善旅游产业集聚区的交通条件,加快配套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牵头单位:省旅发委)

37.实施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包,加快物流项目投资进度。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树立一批示范标杆。推动物流企业获评国家A级物流企业,强化物流品牌建设。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支持物流企业融入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组建或共建工业设计中心,提升工业设计服务能力;举办海峡杯工业设计大赛,开展八闽杯海峡两岸大学生设计工作坊活动,推动工业设计成果转化。(牵头单位:省经信委)

38.加快物流重点领域标准研制,积极推进厦门、三明创建全国物流城市标准化试点工作。构建福建省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完成《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研制工作,推进福建省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完成《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福建省家政服务业标准化研究》课题。加强与省旅发委合作,完善清新福建系列标准体系,支持尤溪县开展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提升清新福建旅游标准化水平。(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39.持续加强监管引领,推动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银行业机构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发挥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统计监测评价体系作用,引导辖区银行业持续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转型发展,加大对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领域和各类新业态新动能的金融供给;引导并鼓励银行业机构立足多元化市场需求,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推动银行业服务渠道加快转型,建立健全线下网点服务和线上电子服务有机结合的渠道体系,提升服务的标准化程度和质量。(牵头单位:福建银监局)

40.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市场调研,积极运用网络、大数据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牵头单位:福建保监局)

41.落实《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继续列入综治考评范围,年内推动实现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和政府购买率达85%的目标。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全面推开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项目。制订我省的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标准。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每年组织12次的司法鉴定质量专项检查。积极推动各地开展品牌调解室的创建工作,依托品牌调解室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七)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42.统筹整合社会治理资源,高标准推进以城乡网格化为底座、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的综治中心建设,实现综治中心与城乡网格化、综治信息化一体融合、一体运作,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省综治办)

43.推行公共服务社区综合受理。在各设区市部署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实施各级部门业务系统与社区综合受理平台流程对接,实现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办理。整合各部门专业窗口,设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规范社区服务事项,统一全省纳入社区受理的事项清单、事项服务标准,实现全城通办,就近办事。推行电子证照服务应用。推行电子证照向公众网上推送,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设区市行政审批系统、政务APP等开通公众个人账户服务。滚动发布不再重复受理的证照,在政务服务办事过程中允许使用电子证照代替纸质证照。开展国家电子政务综合试点,推进全省基础设施集约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务数据开放、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电子文件应用等试点工作。实施社会事业服务工程。推动社会领域中央投资工程,加快落实教育现代化推进、全民健康保障、文化旅游提升、公共体育普及、社会服务兜底等五大工程建设,推动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社会领域补齐短板工程,重点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工程建设,加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补齐发展短板、扩大有效供给,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推动幸福产业健康发展。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幸福产业活力,贯彻落实《福建省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行动计划(2015-2020年),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省发改委)

44.全面深化马上就办改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全省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全面推进一窗通办、集成服务,健全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审批服务、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审查工作细则的规范、统一。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汇聚共享,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按照精准服务、透明办事要求,进一步将与群众生活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事项列入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推进清单信息公开化、流程标准化、运行数字化、办理网络化和监督实时化,最大限度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省审改办)

45.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牵头研究制定《福建省深化新时代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质量水平,实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教育公平逐步形成学校、社会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幼儿园。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持续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和扶持研究制定深化产教融合政策措施,推进产教协同育人。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发展的机制,推动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福建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我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46.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简化规范服务流程,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实施省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优质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47.落实2018-2020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第三方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以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人民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建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牵头单位:省卫计委)

48.制定下发《护航三大攻坚战 助力建设新福建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的通知》,深入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积极推进访调对接试点。(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49.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发动文艺工作者创作现实题材艺术精品。举办第七届福建艺术节,推出一批反映我省人民在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优秀作品,全面展示我省全省舞台艺术创作成果。十三五期间,全省创作高质量剧目3050部,推出精品剧目1015部,积累一批优秀保留剧目;省直专业艺术院团创作35部代表福建艺术实力、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作品。开展送戏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继续扶持省属院团和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剧团开展免费或低票价公益演出活动,省属院团每年开展100场免费或低票价公益演出活动,被扶持非遗院团每年开展50场免费或低票价公益演出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制定出台《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双特工程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闽籍书画名家抢救工程系列活动,培育福建双特文化品牌。推进建设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信息平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对接群众需求,提升实效性。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管理,推进数字文化、无线网络等新兴文化设施建设,逐步推广运用文化一点通,组织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向基层传送优秀数字文化资源,实现由送菜式服务,转化为点菜式服务,推动数字文化建设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50.加强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内容建设,征集两岸青年创作团队启动《台湾人在福建》(暂名)百部微电影创作活动,举办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节目创作大赛,激发社会创作热情。加强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资质管理,严格持证网站准入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监管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开展网络出版、网络视听内容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51.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全省电子政务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研制相关标准,推进行政审批相关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引导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八)提高进出口产品与服务质量

52.加强外贸转型基地建设指导,推动基地在提升产业优势、加强项目建设、强化品牌培育、完善公共服务、创新贸易方式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化、特色化、高端化发展。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贸合作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在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政策和外贸实务辅导培训、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快推动产业供给侧改革,提升产业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53.做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与海关风险防控体系的对接充分把握机构融合的契机从申报、完税、查检、放行等各个环节实现对进口汽车业务流程的梳理、规划与整合,将监管流程从串联式向并联式转变,缩短企业的通关时长,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口岸便利化环境。依托信息化系统,搭建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共享共建全球质量溯源体系,实现消费者通过该体系查询、投诉、咨询商品质量方面信息,形成大质量管理机制。把整体通关时间测算及压缩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应用风险评估,改进查验手段,降低货物查验比例,提高口岸查验效率,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长。探索打造引领示范的海关检验检疫试验区的“福建样本”,积极服务海丝建设,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持续推动构建“海丝”沿线直属海关合力推动服务“海丝”建设的工作大机制。(牵头单位:福州海关)

54.加强制度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支持地方重点平台建设,支持外贸新业态加快成长,推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中国(厦门)航空维修国际合作区、邮轮母港、整车进口口岸建设。进一步促进中欧(厦门)班列扩量增效。(牵头单位:厦门海关)

二、破除质量提升瓶颈

(九)实施质量攻关工程

55.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快工业机器人和高档专用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智能传感器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分析装备等技术研究,推进智能一代创新应用。(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56.支持高校现有“2011协同创新中心,面向区域经济发展需要,面向产业技术瓶颈,与有实力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积极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共同实施协同创新,解决智能制造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支持高校通过每年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高校成果展与企业进行技术对接和项目洽谈,向企业转移转化研究成果。鼓励高校创新人才交流机制,与企业实现技术人才互聘,发挥高校的人才优势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帮助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57.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自主创新、协同创新、产学研联合等开展质量技术攻关,建立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库,加强项目从立项、开发、产业化全过程跟踪、服务及统计,在智能装备、3D打印、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组织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发布《福建省工业重点新产品推广目录》,鼓励企业开发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新产品。(牵头单位:省经信委)

58.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组织我省重点企业加强与国际优质产品的质量比对,支持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牵头单位: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