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美丽陷阱” 美容店女老板销售假药获刑10个月!

栏目:相关动态 发布时间:2019-05-10
分享到:
警惕“美丽陷阱” 美容店女老板销售假药获刑10个月!

——来源:正义网

 

  赣州5月5日电  打个针就能瘦脸美白,抚平皱纹,变得年轻又漂亮,这的确让不少爱美的女性动心。可是当前美容市场不少产品“鱼目混珠”。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对利用美容店销售假药案的“xx美容”店老板林某提起公诉。

  2015年,在南康经营“xx美容”店铺的林某在微信上收到一个“好友添加”请求。出于好奇心,林某通过了请求,将微信名叫CC.Family的对方加为好友。之后,CC.Family告诉林某她那里销售各种美容药品、器械,而且比正规渠道进货的价格便宜好多,在利益的驱动下,林某在明知对方销售的药品没有取得批准文号、药店批准文号、药品进口批准的情况下,仍选择从CC.Family处进购的“肉毒素、美白针、溶脂针”等药品放在自己店内售卖,并为多名顾客注射,导致注射过的顾客均出现脸部不适的不良反应。

  经查,林某自2015年8月至10月期间,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 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私自购进“BOTOX”“肉毒杆菌毒素A型”药品,通过微信发布广告宣传,为他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多次给他人注射“水光针”“瘦脸针”等,这些注射液均经鉴定为假药,并非法获利16万余元。

  经南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药罪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在此,提醒各位,无证私自做美容服务、销售无证药品属违法行为,大家切莫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