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出台措施 企业研发补贴年补最高300万元

栏目: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22-03-30 来源: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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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出台措施 企业研发补贴年补最高300万元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日前出台,多项惠企助企政策得到再优化再升级,相关年度预算达5亿元,较往年提高25%以上。 

  《措施》主要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高水平孵化载体、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智能制造、鼓励产融结合、支持企业引才育才六个方面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措施》在原基础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火炬创新券的抵扣比例提高至50%;提高对规上国高企业的扶持力度,首次认定给予35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给予25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补贴从5%提升至7%,最高额为200万元;对“高新区专精特新企业库的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国高企业”和“火炬瞪羚企业”,给予研发费用10%的补贴,年补最高300万元。 

  对获评“火炬创新研究院”的,首次认定一次性5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并给予上年研发投入的30%补贴,连续扶持期限最高三年,累计最高补贴金额750万元。对获批各级“重点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获评各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各级专利奖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对年度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含)、且已申请市级技改政策的工业企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下一年度可按照市、区两级补助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年度设备投资总额的10%予以补足。 

  对年度工业产值较前三年最高产值的增量超过1000万元以上(含)、且较前三年最高值增长超1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下一年度按实际增量部分的2‰给予企业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 

  《措施》对产值达成规上标准并纳入国家统计的工业企业、连续纳入且产值保持增长的、首次纳入统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此外,《措施》采用多项措施,鼓励企业进行智能制造升级。对年度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三级、四级、五级的企业,来年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获评省级、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参照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三级、四级予以奖励。龙头骨干企业若获世界经济论坛认定为“灯塔工厂”,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引才育才 

  对20217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理工科硕士,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按其获得的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给予11一次性配套补贴。鼓励企业参与高新区组织的赴外校园招聘活动,给予参加的用人单位不超过2人,每人50%的差旅费补贴。支持企业设立高校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批量接收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实习实践。对一次性接收10人(含)以上,且连续在企业服务满1个月的,给予学生交通补贴和实习实践补贴。 

  企业与国内高校通过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培养的全日制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在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并就任企业技术岗位满一年的,按照博士10000元、硕士8000元、本科生5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人才培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