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中介业务公告
安溪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溪县凤山书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招标选择安溪县凤山书院(多功能文化综合体)项目 中介服务机构委托其完成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2.9万m2
二、委托内容: 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三、编制工作完成时限:按招标人提交项目之日起造价咨询30日历天、招标代理20日历天
四、取费方式:造价咨询业务收费按造价的1.8‰计取,单项(零星)预算费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取;招标代理费网上公开招标按15000元/场包干计取,小规模邀请招标按4000元/场包干计取,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泉州市行政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造价咨询 甲级 资质及招标代理资格的成员。
2、投标人应于2018年 3 月 27 日 9:00 时至 9:30时(北京时间)将书面申请(详附件)送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代表处,逾期将不予接受。
3、招标人将于递交书面申请书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准时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将从提出申请并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采用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投标人在参加时应现场提交10000元履约保证金,如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未中选的投标人,履约保证金全额现场退还。
6、本项目的预算及招标代理费不设预付款,根据预算及招标代理项目完成进度拨款,按每完成项目款的90%支付,留10%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 。
招标人:(盖章)安溪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安溪县凤山书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电话:13850731610林工 13506911828 小董
2018年3月21日
附件
投 标 申 请 书
致:
你方关于 (项目名称)发包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业务的招标公告,我方已详细审核,现对此提出投标申请。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完成全部委托工作内容。代理业务全部由本企业人员承担。
我方保证,本企业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一旦被发现有不良记录,你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本申请充分理解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安溪县凤山书院(多功能文化综合体)项目预算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发包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