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人:泉州市住宅建筑设计院(代建单位),拟对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业主单位)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项目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项目总用地面积2113.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68平方米,总投资约2000万。建设内容为 新建幼儿园。
2.3. 最高控制价:造价咨询: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福建省物价局文件 闽价[2002]房457号)的80%;招标代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80%。
3. 投标人业务范围
3.1.造价咨询:接受招标人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施工过程成本控制、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
3.2.招标代理: 代理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编制监理招标、施工招标、物资采购招标、咨询设计服务招标;解释招标文件内容以及解答工程招标投标事宜;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等。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颁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4.3. 公司注册地或分支机构应设在泉州市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应于2018年2月09日至2018年2月13日17:30分前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报名须凭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单位介绍信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即符合条件且综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泉州市丰泽通港西街13#3栋5楼;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应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住宅建筑设计院(代建单位)
地址:泉州市丰泽通港西街13#3栋4楼,邮编:362000,
电话:15695997857 0595-22255608,
联系人:小钟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项目代理造价招标公告(20180208).doc
特殊学校附设幼儿园项目-招标文件(2018020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