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信【2018】13号
各部门、联盟成员单位、分支机构、合作办事机构、其他相关机构(专家、学者、研究员、负责人)及高层管理人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榕政综〔2016〕176号)、《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榕发改信用〔2016〕19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在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及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榕财采〔2017〕5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政策精神、加强信用宣传与贯彻,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在鉴信网、鉴信群、鉴信QQ群、鉴信商学院学习群等平台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如有不详或疑异之处,请咨询公司综合人资部。
附上福州市相关主要文件
1.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榕政综〔2016〕176号)
2. 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榕发改信用〔2016〕19号)
3.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在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及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榕财采〔2017〕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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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