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的通知

栏目:行业信用 发布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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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的通知

闽质监质〔2016〕126号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的通知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建立质量诚信自律机制,日前,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函〔2016〕58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开展

  2015年,根据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统一部署,在各市县质监(市场监管)局的推动和引导下,全省共有170家企业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按设区市来分,其中莆田28家,漳州26家,福州21家,厦门20家,三明19家,泉州16家,南平和宁德各15家,龙岩10家(注:按照省质监局要求,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应至少组织20家重点企业,其余设区市应至少组织15家重点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泉州、龙岩两市未完成任务)。质检总局已经组织对我省上报的企业质量信用报告进行专家评审,届时省质监局将及时把质检总局的评审结果反馈给各设区市质监(市场监管)局。

  2016年,请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参考以往经验,继续认真组织指导本辖区重点企业起草发布2016年度《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原则上上报的数量不少于2015年度要求报送的数量(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1家以上)。

  二、做好材料报送

  请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于11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重点企业《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纸质和电子版(word或PDF版本)报送省质监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联系人:林文钦,电话:0591-87581052,电子邮箱:274041946@qq.com。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6月14日

附件下载:

·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函〔2016〕588号).doc